湖北宜化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农银租赁与新疆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宜化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新疆宜化将自有热电厂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出售给农银租赁,农银租赁再出租给新疆宜化使用,新疆宜化按期向农银租赁支付租金。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5.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租赁保证金为3600万元,租赁手续费为3600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琨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18号5-6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农银租赁与新疆宜化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热电厂生产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租赁期租赁物权属属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在新疆宜化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农银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新疆宜化向农银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所在地:新疆吉木萨尔县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5.5年;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租赁标的物:热电厂生产设备;
(四)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3600万元(可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
(六)担保方式:本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租赁手续费3600万元;
(八)租金及支付方式: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租赁期租金支付按季等额本息;
(九)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限届满,在新疆宜化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农银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新疆宜化向农银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十)留购价款:1万元;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3486万元,新疆宜化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新疆宜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新疆宜化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新疆宜化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