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全资孙公司阳西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西中昌”)拟向浙江海洋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中昌 118”轮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本公司拟向其提供 11000 万元担保,期限从《融资租赁合同》生效起 5 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二)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周健民、田平波、何伟昌、袁浩平、谢晶、王霖,独立董事俞铁成、方耀源、严法善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健民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