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形式

  由于签订租赁合同条件不同,要相对所有形式的租赁进行详细分类十分困难。根据2000年7月5日颁布实施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金融租赁法》第三条,目前在哈萨克斯坦有应归还租赁、银行租赁、完全租赁和清洁租赁等4种形式的租赁。

  1.应归还租赁——一种租赁形式,在该形式租赁下,卖方向租赁方出售租赁标的,但条件是卖方作为承租人租赁该租赁标的。

  这种经济关系实质如下:急需流动资金但没有其他途径获得流动资金的哈萨克斯坦企业,通过向租赁公司出售其部分财产(主要的生产设备)并通过与租赁公司签订关于此财产的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此财产。但是,这种租赁方式目前在哈萨克斯坦并未被广泛采用。为了发展这种形式的租赁,必须详细分析目前租赁活动的各个方面。-
 

  2.银行租赁——一种租赁形式,在该形式租赁下,银行作为出租方。因为,银行租赁(金融租赁)其经济特征与银行长期贷款相似,商业银行在金融租赁市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完全租赁——一种租赁形式,在该形式租赁下,出租方负责对租赁标的实施技术服务和日常维修。设备制造商通常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完全租赁按照价格来说是最贵的租赁方式之一。出租方经常会提高技术服务、修理以及所必需原材料供应等的费用。

  4.清洁租赁——一种租赁形式,在该形式租赁下,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技术服务和日常维修。在清洁租赁条件下,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款项。在哈国内设备市场上,大多数租赁为清洁租赁。

  二、租赁条件

  由于租赁公司主要经营方向不同,因此,哈萨克斯坦市场上租赁条件也各不相同。如承担发展战略上对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经济领域(农工综合体、加工业等)任务的国家租赁公司,通过采用金融租赁机制对农场主和工业企业提供优惠的金融支持。从一方面来说,租赁贷款增长,这大大减轻了诸多承租方(从国家租赁公司租赁)负担;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国家租赁公司经营实际上通常会导致市场失衡。在相同领域开展租赁的商业租赁公司开始感觉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在吸引客户方面遇到困难,潜在的客户并不急于与商业租赁公司开展合作,他们在等待国家租赁公司提供更为优惠的签署租赁合同的条件。


三、租赁公司类别

  1.国家控股租赁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租赁服务市场的标杆企业主要有БРК租赁公司,哈萨克斯坦农业金融租赁公司和阿斯塔纳金融租赁公司,这些公司均为哈国家控股公司,即国家是这些租赁公司主要股东。

  哈萨克斯坦农业金融股份公司——主要开展农业机械租赁;公司成立目的——通过确保农产品生产者获取金融资金,实施国际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

  БРК租赁股份公司——哈萨克斯坦《生产率(2020)国家纲要》主要实施者之一。与其他商业租赁公司不同,БРК租赁股份公司主要目的不是盈利,而是对国家大项目、工业创新发展相应战略进行投资。其优先投资的经济领域主要有加工业、生产基础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等。

  2.银行成立的租赁公司。除国家租赁公司外,还有一些由银行成立的租赁公司业绩斐然。如人民租赁股份公司、铁米尔租赁股份公司、БТА ORIX租赁股份公司以及租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哈租赁市场上,还有欧洲最大银行之一——富埃森银行(Raiffeisen)分支企业——Raiffeisen Leasing有限责任公司。总体上来说,由银行成立的租赁公司,不但在国内市场上,而且在国外市场上都能够吸引更“长”的金融资源。这使得可将财产租赁更长期限,可缓解企业还贷、完全清偿租赁合同债务的困难。然而,这种优势可能成为最主要缺点。因为如果母行在资金方面出现困难,租赁公司不得不立刻收缩租赁业务甚至完全停止开展租赁业务。

  3.经销商租赁公司。经销商租赁公司(阿斯塔纳发动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Вираж 租赁有限责任公司,Бипэ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将经销商产品推向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其实是作为销售的一种补充手段。类似的租赁公司经营领域通常非常窄:或者仅开展某一经济领域内某一类型设备租赁,或者仅仅开展对不同经济领域某一类型设备租赁(如与汽车有关的租赁)。这些公司优势在于具有生厂商客户资料,生产商提供的销售支持以及生产商提供的资源(这或者生产商自有资金或者是生产商通过其他途径吸引的资金)。同时,这些租赁公司发展显然主要取决于对生产商产品需求。

  4.金融工业集团下属租赁公司。还有一类市场参与者——这是在金融工业集团框架下建立的租赁公司。这些租赁公司的主要目的——保障属于该集团公司企业的设备供应。在哈萨克斯坦这样的公司如农工综合体投资股份公司和КазЭкспортАстык股份公司。这些公司通过租赁机制向其子公司贷款。

  金融工业集团下的租赁公司一般是提供高价值设备进行租赁且具有较长清偿期(通常为3—10年)。这样的租赁公司通常不自主经营,没有扩展客户群任务。虽然他们可以和其他客户开展合作,但对自己的企业和对其他企业租赁条件大相径庭:对于金融工业集团下属企业,手续费通常降到最低。然而,尽管采用了非市场利率,这些租赁公司对租赁市场竞争环境不具太大影响,因为其与其他企业是在市场条件下开展合作,且经营规模通常不大。

  5.独立租赁公司。除了上面介绍的租赁公司类型外,还有这样的一些独立租赁公司,他们与银行、国家机构和设备经销商无关。独立租赁公司,截至目前为数不多,不但要与履行非商业和社会任务的国家控股租赁公司竞争,而且还需与由银行成立的出租方(往往可以获得优惠的金融支持)进行竞争。

  同时,独立的租赁公司由于与国家和设备生产商没有关联,在最大程度上市场化运作。世界实践表明,正是这些公司是租赁市场发展的引擎。除优惠的融资条件外,独立的租赁公司通常致力于还向客户提供其他竞争优势:对租赁交易全程跟踪服务且具有较高服务质量等。此外,独立的租赁公司经常建立子公司,旨在扩大利润获取来源,但这些子公司业务须与租赁业务相关,如托收信贷、地方短期债务等。

  四、哈当前租赁市场状况

  在哈萨克斯坦,租赁是中小企业更新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主要工具之一,租赁在中小企业固定资本总投资中占比平均达20%。

  世界经验表明,正是租赁公司应保障对生产能力现代化升级改造方案进行融资,支持经济增长创新方法并促进国家经济竞争力加强。对一系列基础设施领域如交通、通信、能源、农业等,租赁融资是企业现代化升级改造最基本的资金来源。除此之外,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租赁实际是其获得长期融资的唯一途径,而中小企业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是经济多元化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工具。

  据哈萨克斯坦统计署资料表明,哈萨克斯坦共有46家登记注册的租赁企业,然而只有20余家租赁企业的信息可以公开获得。在哈萨克斯坦租赁服务市场,潜在客户对租赁企业活动以及其服务质量了解不多。公开渠道难以获得市场发展态势和租赁公司排名情况,因此,租赁企业难以评价自己在整个市场中的占比并与竞争对手比较。

  在金融危机后的近几年里,哈萨克斯坦租赁市场经历了巨大变化。尤其是,租赁市场积极参与者和新业务量大幅下降,以及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减少。新业务量下降、先前签署合同的完成以及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没有希望追偿债务的免除导致目前租赁公司资金下降。截至2011年底,哈租赁公司共拥有694亿坚戈资金(哈萨克斯坦农业金融租赁公司资金除外),一年来,租赁公司资金减少15.4%。哈租赁市场中绝对领先者——哈萨克斯坦农业金融股份公司呈现了积极发展态势,这主要是由于农业机械和设备市场的增长,以及国家对农工综合体的高度关注。正是由于国家租赁公司在国内租赁市场份额的增加,该领域总体指标并未出现下降。

  综观租赁标的市场结构,可以发现汽车租赁交易占不断提高,这主要是因为自2011年中起取消自然人优惠进口小轿车制度有关。此外,还有最富前景的一个领域是农机租赁。在此领域,哈萨克斯坦农业金融租赁公司强有力竞争对手是阿斯塔纳金融租赁公司。农工综合体投资吸引力的增长决定了进一步扩大农机租赁,且农机租赁作为哈租赁公司开展设备租赁最具前景的方向之一。

  在这些条件下,租赁对大型企业毫无疑问不具有吸引力,但中小企业对租赁具有兴趣。因为与大型企业相比,这些中小企业可获得的资金有限,此外,租赁公司对他们的要求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