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担保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额为人民币130,000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75,267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控股公司西部新时代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新时代”,本公司持有其27.50%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杭能源”)为满足年产60万吨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拟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融租赁”)申请20,000万元的项目融资。上述项目融资由本公司和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本次为新杭能源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担保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成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所在地亿利路西侧

  经营范围:乙二醇的生产销售

  新杭能源为西部新时代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西部新时代27.5%的股权。

  截止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4,873.81万元,负债为114,873.81万元,净资产为50,000万元;201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为新杭能源提供担保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金额

  为新杭能源向光大金融租赁申请20,000万元的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新杭能源为西部新时代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乙二醇的生产销售。本公司持有西部新时代27.5%的股权,是第一大股东。为满足其前期项目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先生、范游恺先生、张振华先生一致认为:公司为新杭能源提供的20, 000万元担保,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75,267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38%;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新杭能源截止2013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未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