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为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公司” )为其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入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信用保证担保并代偿租金,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所有债务,期限 4 年。同时天华公司以成都“天华大厦”和“成都办事处”房屋所有
权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总额为 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2004 年 3 月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万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500 万元
主要业务:1.4——丁二醇及其下游产品四氢呋喃、聚四氢呋喃等化工原料、化工 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拟为天华公司为富邦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入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信用保证担保并代偿租金,担保期限
4 年。同时天华公司以成都“天华大厦”和“成都办事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子公司富邦公司业务的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所需,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 述融资租赁业务为其提供担保。
2、富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同意天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3、本公司持有天华公司 45,533 万股,占总股本的 59.27%,天华公司持有富邦公司 87.76 的股权。
3、天华公司以成都“天华大厦”和“成都办事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富邦公司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融资,开辟了富邦公司多元化和多渠道现代化融资的方式,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调整长短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