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租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招银租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将医药生产设备等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招银租赁申请期限为 3 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 1-3 年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招银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名称:生产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租赁期租赁物权属属于招银租赁,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招银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公司向招银租赁支付回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回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所在地:重庆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3 年
(二)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租赁标的物:生产设备
(四)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 1-3 年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200 万元
(六)租赁手续费:400 万元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期末
(八)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招银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公司向招银租赁支付回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回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九)回购价款:1 元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特此公告!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