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向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交易内容
公司将向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租赁” 增资并获得对物产租赁的控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物产租赁 51%股权。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 9 名董事中除陈继达、张飚、王竞天、董可超、杨东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整合将扩大本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并提高本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物产租赁为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的全资子公司,2013 年 11 月 20 日,物产实业作出增资决定,拟将物产租赁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7,777.78 万元,共新增注册资本20,777.7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19,266.67 万元由本公司认缴,1,511.11 万元由物产租赁现有管理层认购,物产实业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调整为:物产中大出资 19,266.6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为物产租赁的控股股东;物产实业出资 1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 ;物产租赁现有管理层出资 1,511.1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
本公司实际对物产租赁增资的金额按物产租赁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经评估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实际增资金额中 19,266.67 万元计入物产租赁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