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金融租赁公司和民生金融租赁公司共为太原煤气化公司融资11亿元 |
发表时间:2013-12-12 9:3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604 |
重要提示 (一)、交易内容: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陆亿元整和伍亿元整。 (二)、华夏租赁公司、民生租赁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 (四)、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于协议还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华夏租赁公司、民生租赁公司分别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通过出售并租回下属煤矿的井巷或自有机器设备,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换取当期现金流入,公司在租赁期内向华夏、民生租赁公司分别按期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约定的名义货价将资产所有权转移回公司。其中,向华夏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陆亿元,期限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下浮5%,租赁保证金为陆仟万元,租赁手续费为壹仟捌佰万元,总体利率水平约为6.31%,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向民生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伍亿元,期限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下浮5%,租赁保证金为肆仟万元,租赁手续费为壹仟伍佰万元,总体利率水平约为6.17%,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一: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亿元整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5层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外汇借款;(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交易对方二: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孔林山 注册地址: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01-02门4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外汇借款;(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十二)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公司下属煤矿井巷或自有机器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所在地:公司下属煤矿所在地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一(与华夏租赁公司拟签订的合同): 1、租赁金额:陆亿元整 2、租赁期限:五年;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标的物:煤矿机器设备; 5、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下浮5%; 6、租赁保证金:陆仟万元整(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 7、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8、租赁手续费: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本金的3%,放款前一次性收取; 9、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本息支付; 10、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资产所有权归华夏租赁公司;租赁期满后,华夏租赁公司将租赁的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11、名义货价:壹元整。 (二)交易合同二(与民生租赁公司拟签订的合同): 1、租赁金额:伍亿元整 2、租赁期限:五年;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标的物:煤矿井巷或机器设备; 5、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下浮5%; 6、租赁保证金:肆仟万元整(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 7、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8、租赁手续费: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本金的3%,放款前一次性收取; 9、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本息支付; 10、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资产所有权归民生租赁公司;租赁期满后,民生租赁公司将租赁的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11、名义货价:壹元整。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平均每季度支付华夏租赁公司租金不超过3702万元,每季度支付民生租赁公司租金不超过2919万元,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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