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被看做是上海自贸区改革的亮点之一,《方案》对融资租赁的优惠政策涵盖税收、准入门槛以及公司经营范围等多方面。
《方案》提出,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
对此,央行30条中第23条明确提出支持,并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租赁等境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经批准,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境内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简化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货款手续。
事实上,资金来源问题已经是金融租赁业长续发展必须要绕过去的一个“坎”。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有股东增资和银行借款两种,后者占到80%以上,单纯依靠银行融资易造成租赁公司资产负债期限严重不匹配。
根据《意见》第十一条,“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而此前金融租赁公司全部发行在外的债券不及行业总资产规模的1%。
“机遇非常大,我们已经在中国银行自贸区分行申请设立FTA账户,银行的系统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待细则出来后将打通境内外融资渠道。”首批获准在自贸区注册的上实融资租赁副总张炯乐观地表示。据悉,自贸区挂牌后,已吸引了9家融资租赁企业入驻。
汉德思邦克(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威并没有那么乐观,我们还在观察自贸区,没有任何的动作。现在出来的都是方向性的建议,比如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是否意味着随便拿出多少钱就可以注册?无形之中还是有要求的,等待细则出台。
同样等待的还有交银租赁,这是自贸区出现以后,唯一一家在区内获批筹建航空航运专业子公司的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是第一步,第二步向银监会正式报批,根据筹建情况验收,发金融许可证,最后才能申请开业。”交银租赁相关负责人称。
尽管交银租赁年内开业的期许有望落空,但并没有阻碍后来者的步伐。注册地在上海的招银租赁、农银租赁均向记者证实,也准备在自贸区成立子公司,已经向当地银监局递交申请。
自贸区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开放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金融租赁成立子公司,也要银监会批准,这是对金融租赁公司的障碍。”河北金融租赁总裁徐敏俊在观望的同时,也在跟上海金融办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