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在拉动内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作用明显。然而,我国融资租赁业却面临法律法规滞后、产业扶持不足等多重制约,整体规模偏小、市场渗透率不高,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侵入我国实体经济背景下亟待从战略高度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其快速发展。
——融资租赁有利拉动内需缓解融资难
融资租赁是以资金为纽带、以实物为载体的新型融资工具,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美国,其把商
业信用与银行信用、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实现金融贸易、生产、消费的有机统一。在天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租赁业论坛上,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郝昭成说,融资租赁在扩大内需、缓解企业融资难、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缓解企业债务负担和增加企业资产流动性等方面作用明显,从诞生之日起就备受青睐,从美国迅速扩大到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
“融资租赁符合市场需求,是有利于扩大国内消费和企业融资渠道的一种非常好的金融工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常晓春说,特别是当前金融危机蔓延导致我国出口下滑、加工贸易企业倒闭、企业资金紧张,发展融资租赁业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能更好地解决当前宏观经济一些问题,有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为装备制造企业扩大产品销售寻找到新的渠道。而且,能促进资源配置和资金有效利用,减少设备的闲置浪费和重复投资,通过租赁形式获取设备等也有助于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同时,发展融资租赁业也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孙午珊以及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俞开琪等人认为,很多融资租赁公司由银行设立,可以扩展银行业务,发展新的借贷方式,同时其对象为工业设备、基础设施等,不同于虚拟经济,有利于降低借贷风险。此外,按照国家破产法,租赁资产是不被列为破产资源的,应当说融资租赁比抵押贷款更安全,更有利于降低银行的管理成本和风险。
“融资租赁业作为细分服务种类,对我国经济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和重要。”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说,融资租赁业发展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具有十分明显和重要的作用,不仅是眼前经济形势严峻状况下可进一步扩大内需、缓解企业融资难,从更长远看对经济结构优化、先进技术和设备扩散也有着更为积极的意义。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委员王文泽说,如今技术日新月异,设备更新换代非常快,企业往往无力跟踪国际先进设备或存在巨大资金压力,而租赁方式可帮助企业实现设备升级换代,从而不断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郝昭成说,在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融资租赁发展成熟国家,租赁交易已占设备投资总额20%以上,在一些发达国家甚至高达30%,对于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对民航、海运业快速发展更是功不可没,而我国这方面比例还很低。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上海电气租赁公司总经理王佳林说,受金融危机影响,银行信贷业防范风险的力度加大,商业银行惜贷减少了贷款发放量,而随着融资租赁业社会认知度逐步提高,各行各业将会产生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需求。
“融资租赁业已不仅仅是一个扩大内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增加制造企业销售渠道的问题了,还应从国家战略高度来认识。”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总裁高传义说,以飞机租赁业为例,多年来我国航空业一直被西方发达国家剥削,绝大多数飞机租自国外租赁公司,租赁利率每年15%,而且十年之后飞机产权还得归别人,就拿波音737来说,每一架飞机大概4个亿人民币,如果用租赁方式要多付给发达国家租赁公司至少一亿人民币,相当于把改革开放成果大量拱手送给了西方发达国家。
——多重问题制约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虽然取得一定发展,但还面临阻碍其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多重制约。
“我国融资租赁业加速发展首先面临法规滞后制约。”郝昭成说,融资租赁业发展需要法律法规定位、保护和支持,九届、十届全国人大曾连续两届把融资租赁立法纳入立法规划项目当中,但期盼已久的《融资租赁法》至今尚未出台,而且其他有关租赁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设也十分滞后和缺乏,难以从法律法规角度破解发展中诸多难题。
杨元伟、常晓村等认为,由于融资租赁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落后,围绕融资租赁的一些特定法律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明确,比如融资租赁授权问题,租赁物在转移过程中所有权是瞬间转移的还是逐渐转移的,承租方对租赁物所有权有没有有限授权等。
同时,税收制度和政策还存在不利于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地方。高传义说,如营业税扣税税基不明确,印花税存在多合同纳税,转租赁重复纳税,所得税征收不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像金融机构一样享受计提坏账,而融资租赁业也会遇到坏账问题而且上升还比较厉害,对融资租赁企业投资购买环保节能设备能否像企业自身购置一样享受税收抵免优惠政策等缺少明确规定。
高传义说,以爱尔兰为例,租赁公司可享受到较低的所得税率12.5%,可免除飞机租赁的增值税、免除飞机和设备租赁预提所得税,同时对租赁公司还提供一些资本资助,用于补贴租赁公司购买土地、房屋以及在一些新的工厂和设备资本方面的支出。在爱尔兰注册或者设立分部的航空租赁公司,据不完全统计超过55家。
郝昭成说,融资租赁业涉及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还有另外三个问题需要研究:一是不同资质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适用的流转税税种不同;二是不同资质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征收的税基不同;三是对目前新出现的转租赁等新形式还没有出台相应税收政策。
特别是今年起我国实行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种转型可能给融资租赁业发展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全国设备租赁及二手设备租赁专业委员会会长覃业竣说,承租人由于租赁企业无法提供发票而享受不到转型所带来的优惠政策,从而将放弃租赁这一原来对自身较为有利的方式。
王佳林说,这个问题在过去东北等地区试行增值税转型时已经显现,很多当地客户要求租赁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而租赁公司却无力满足,给融资租赁业务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随着今年起全国范围正式实行增值税转型,这种影响也越来越大。
此外,我国各个地区当前正在积极通过扩大投资来拉动内需,但在这个过程中融资租赁业参与的重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租赁动产登记制度缺失导致租赁公司无法以租赁物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租赁业因行业特殊性资产负债率通常较高以致银行对其资信评级较低也给贷款带来一定困难,目前租赁业还没有全国性组织机构,也是一些租赁企业代表纷纷反映的问题。
常晓村说,融资租赁在我国虽经二十几年发展,但在覆盖率和规模上与国际先进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整体规模偏小,市场渗透率不高,各界对融资租赁认识度较低,融资租赁管理体制和政策环境还不统一。
——六方面入手扶持融资租赁产业发展
有关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当前亟须从产业战略高度重视融资租赁业发展,尽快解决一些制约我国融资租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和活力的融资租赁业。
第一,我国融资租赁业需要法制促进。天津租赁协会会长杨海田以及福建中船融资租赁公司经理陈亮等建议,应尽快出台融资租赁法,或在完善补充现有涉及融资租赁的法律的基础上,以国务院法规形式出台促进融资租赁业管理及发展的政策。如果制定行政法规也有困难,可考虑在广泛听取企业、专家和地方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包括明确融资租赁物种类、租赁物所有权确定、融资租赁活动范围、融资租赁合同中相关主体的约束条件界定、融资租赁活动规范规则等问题,以及租赁各方权益保护、外汇管理制度、国际交流、产业研究、人才培养建设等,从企业行为、行业促进、监督管理、政策支持等各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地也应积极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产业政策。总之,要从法律法规政策角度破解融资租赁业发展中的诸多难题,大力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为扩大内需积聚力量、创造条件。
第二,调整税收制度和政策不利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地方,加强税收等支持。一些融资租赁企业负责人纷纷建议,应把融资租赁业当作特殊行业看待,设定一些特定的监管、许可准入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特殊税收政策优惠和处理方式。同时,租赁公司之间的转租赁比例较大,转租赁时重复纳税问题需引起重视,应允许经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能像金融企业一样有坏账计提,明确营业税扣税税基,银行应根据租赁行业企业特殊实际调整资信评级办法,增加融资租赁业在投资拉动内需项目中的参与鼓励,比如政府车辆、IT设备采购可以用租赁方式来做。
第三,加强部门协调。俞开琪等认为,租赁业涉及财政、税收、金融、商务、海关、工商等各方面,应加强政府部门意识和国内外租赁业促进政策研究,部门形成合力协调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放宽对租赁企业融资权方面和国际租赁外汇管制方面的限制。
第四,积极推进保险等投资租赁业,并提供担保服务。高传义建议,政府应通过试点方式批准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直接投资融资租赁业,以及支持保险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等机构间接投资租赁业,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境内外发行债券,由政府设立服务于租赁行业的专业担保公司,或利用原有信誉好、担保能力强的机构为租赁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服务,发起设立租赁产业基金。
第五,完善租赁动产登记制度。新疆亚中租赁公司负责人以及高传义等建议,完善租赁物登记制度和服务体系也是解决租赁公司融资难、解决经济纠纷、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措施。应尽快研究建立完善的租赁动产登记制度,在形式上进一步明确租赁各方关系,督促承租人履行义务,在必要时拥有保全租赁物直接证据,解决因其缺失给融资租赁公司带来的难题。
第六,积极推动组建全国租赁业协会。重庆银海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张子春说,成立租赁业全国性协会是普遍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筹建全国租赁业协会,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挥其传达政府政策、反映企业呼声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