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霾”行动中,任何个体和单元都不能置身事外,企业尤是。

然而,受利益驱动的企业因为成本高,往往对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外力的推动显得非常重要,其中就包括财政政策和资金的鼓励。

近日,记者调查采访了一些企业负责人,他们表示,目前在节能减排方面,企业享受到了一些财税政策优惠,而且成效明显,但在具体支持方式上有新的需求。

能否实行双向补贴

被访者: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英明徐英明之前在一家装备制造企业工作,比较关注企业购买节能环保设备方面的财税政策。

“我原来所在的企业对节能减排等环保工作很重视,企业设有能源办,并对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进行严格的考核,加之国家对企业有相关设备投入的财税优惠,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得比较好。”徐英明说。

针对当前我国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鼓励,徐英明也向记者提出他的期待。“目前,国家对购买节能环保设备的企业给予补贴,但如果要从根本上促进企业的投入,还可以在这样两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方面,购买方由于设备补贴目录限制可能拿不到补贴,能拿到的补贴与投入相比还是有些捉襟见肘,所以企业不愿投;另一方面,作为节能减排设备的制造商,由于市场购买者有限,规模化生产上不去,固定成本也降不了,市场销售价格自然也就下不来。”徐英明说,“基于此,财政能否对节能减排设备实行买家和卖家双向补贴,真正做到双翼驱动。此外,企业还可以引入融资租赁等方式改变投资模式,以缓解现金流投入过大带来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