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要以资产重组为手段,构建政府主导、政企分开、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这在我国省级人民政府中尚属率先之举。

  设区市要建城建投融资平台

  《意见》提出,年底前,各设区市将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融资具体政策和
措施,初步实现城市资源、资产的有效整合。

  到2010年底前,基本建立起适应河北城镇化发展需要的投融资体制,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以资产重组为手段,构建政府主导、政企分开、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表示,这在我国省级人民政府中尚属率先之举。

  城建工作要打破垄断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建立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自然垄断性行业特许经营制度。

   各设区市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和投融资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城建投融资决策机构,并作为政府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负责确定建设资金的投向和融资方案,审批资金平衡计划等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的服务,原则上不再直接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具体融资、建设和运营。

  城建项目鼓励租赁设备

  为提高投融资主体的“造血”机能,《意见》提出,通过财政资金补充、城建资产注入、土地增值收益返还等形式,建立城建资产与资源注入机制。

  针对直接融资在河北省城市建设总投入中比率过低的问题,要灵活运用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融资渠道。对涉及大量机器、设备采购的城市建设项目,鼓励采取设备租赁、融资租赁方式,解决资金投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