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副处长王君峰周三(23日)表示,自贸区有多项融资租赁产业相关的政策优势,区内区外的融资租赁公司在经营范围上有显著差别。
其中第一个政策优势是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且开展境内外的融资租赁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单船、单机项目子公司不再设立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降低了SPV的准入要求。为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设立SPV项目子公司公平开展租赁业务提供了政策允许。
第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对外商投资类融资租赁公司,包括商业保理公司,审批商务部门的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自贸区管委会,也就是自贸区经济发展管理局。为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提供了便利。手续齐全的话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手续。

  第三是实施促进贸易、租赁的税收政策,在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者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公司,都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的试点范围。

  此外,王君峰还表示,明确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能够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的优惠政策。

  最后,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是自贸区对投资改革进行的进一步探索。没有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之内。第三方的商业保理业务处于备案状态。融资租赁是在负面清单管理范围内,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还是处于审批的状态。权限在经济发展局,在五个工作日内,手续齐全的话,办理审批手续。

  王君峰表示,在区外的话融资租赁是不得混业经营的,区内区外的融资租赁公司在经营范围上有显著差别。便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与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