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1、关于申请变更银行借款方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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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1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银行”,包括其各地分行和分支机构及其承继人和受让人)申请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本公司获授8000万元,由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担保;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获授4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此项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等银行业务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
现因资金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与银行协商,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方式改由通过该行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4000万元贷款,仍由本公司担保,借款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