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参加会议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议案》
为改善资金状况,公司拟将燃气轮机组进口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卓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融资租赁期限五年,还租方式为每半年阶梯本金还本付息。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公司改善资金状况,经与与中信银行、北京中港锦源租赁有限公司协商;拟开展融资租赁项下办理售后回租保理业务,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轨梁万能轧机及炼钢等设备,并启用公司在中信银行的授信,为公司融资4亿元,融资期限1年,租凭费率为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综合下浮10%左右,每季度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公司改善资金状况,经与兴业银行、广东益通融资租赁公司协商,拟开展融资租赁项下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轨梁万能轧机及炼钢等设备,并启用公司在兴业银行的授信,为公司出具融资性保函,租赁公司从海外融入资金,兴业银行为公司办理结汇并代为支付租金,本次融资14亿元,资期限2年,租凭费率为人民银行两年期贷款利率综合下浮10%,每季度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