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暨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净山旅业公司”)拟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梵净山旅业公司拥有的客运架空索道及配套电力设备为租赁标的物向招银租赁融资5,000万元。按照《融资租赁合同》要求,公司将与招银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梵净山旅业公司对招银租赁所负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合同由合同各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014年6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数额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梵净山旅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7日;注册地:贵州省江口县黑湾河梵净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泉;主营业务:景区开发、客运索道;旅游接待、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经营等综合性旅游服务项目;餐饮服务等。
三、融资租赁事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94056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基本情况
梵净山旅业公司拟与招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将交易标的售予招银租赁的方式融资,并将交易标的租回使用,租金分期支付。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出租人:招银租赁
2、承租人:梵净山旅业公司
3、交易标的:客运架空索道及配套电力设施
4、交易标的账面净值暨租赁设备转让价款:6,037.78万元
5、融资金额:5,000万元
6、资金用途: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7、租赁期限:本次融资租赁期限为5年,一次性放款,分10期等额支付本息。
8、租赁利率:租赁期内,名义利率拟以银行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4%为基础,按照有关单位对同类企业贷款政策和国家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化作出同方向调整。
9、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承租人有权以1元的价格回购租赁设备所有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三)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是为了盘活资产,优化负债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梵净山旅业公司对招银租赁所负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最后一期租金支付之日后2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融资租赁取得的资金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2、梵净山旅业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较好,具备按期支付租金的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其审批程序和权限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7%;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6,302.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8%;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1,302.3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6%。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未逾期,也无因担保而承担损失的情况和迹象。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