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重要提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以本公司所有的2700mm生产线1#、2#加热炉及炉区相关设备等资产向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回租式融资租赁方式融资3.1亿元整,用以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三年。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书面议案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本公司以所拥有的2700mm生产线1#、2#加热炉及炉区相关设备等资产向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回租式融资租赁方式融资3.1亿元整,用以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三年。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书面议案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六、七楼

法定代表人:胡继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华融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华融公司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本公司位于中国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的2700mm生产线的1#、2#加热炉及炉区相关设备等资产。

2、融资金额:人民币3.1亿元。

3、租赁期限:自华融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回租物品转让价款之日(“起租日”)起为3年,共计36个月。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以租赁成本及租赁利率计算。租赁成本总计为人民币3.1亿元。本次协议签订时的月租息率为5.125%。除首付租金外,第一期租金支付日定于起租日所在月后的第3个月之10日,以后每对应日三个月对应日支付一期租金,共12期,第1期至第2期每期偿付租赁本金0.00元,第3期至第12期每期偿付租赁本金31,000,000.00元。

5、担保方式: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租赁的担保人。

6、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华融公司所有;自租赁期届满,本公司按时足额向华融公司按留购价格支付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四、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使公司可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现实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书面议案

2、融资租赁合同

3、租赁物清单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