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过了通过了《关于与郴州万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郴州万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国大酒店)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7.6%的股权。
1、原融资租赁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万国大酒店曾于2005年11月25日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将所属万国大厦1-12楼62.27%份额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资产)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给万国大酒店使用,租赁资产原值8366.3万元,租赁期限40年,租赁期限为2005年2月1日至2045年1月31日,约定每年租金514万元,双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分别确认了相关资产与负债。
2、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
由于万国大酒店连续几年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按原已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向本公司支付融资租赁费,考虑到原《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酒店经营条件和相关因素发生了变化,导致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随之发生了减值,需对租赁资产目前的市场价值进行重新估价,以此解决万国大酒店因亏损而无力偿还租赁费事宜和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对万国大酒店的投资风险。
3、签署补充协议的依据:
经与万国大酒店协商,对租赁资产进行评估,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万国大酒店1-12楼可收回价值为6872.55万元,则租赁资产(占1-12楼62.27%)的公允价值为4279.54万元。
4、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
(1)根据重新确定的租赁资产价值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基准日后所发生的相关损益依据相关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公司对万国大酒店在原《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支付相应租金条款义务暂时中止履行,不再根据原《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确认新的应收租金。
(2)为保证万国大酒店经营性资产的完整性与租赁资产的安全,有效降低经营损失,本公司拟对湖南万福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万国大酒店的82.40%的股权抵偿所欠本公司债务。完成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后,万国大酒店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将承诺在股权收购完成后将租赁资产向万国大酒店进行增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