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记公示系统于2009年7月20日上线运行。截至9月底,已经有40余家租赁公司注册为用户使用登记系统,共发生融资租赁登记1000多笔。融资租赁登记的作用是充分利用“登记”的公示公证功能,揭示租赁物上存在的动产租赁关系,使第三人通过查询登记系统了解租赁交易关系,可有效防范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或租赁合同当事人恶意变更合同、倒签合同日期的交易风险,落实并完善了《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和有关担保物权与租赁物权优先顺位的确定原则,保证了租赁交易的安全,因此,必将为完善我国融资租赁法规制度提供最佳的法律实践。融资租赁系统的运行将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