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银融资租赁”)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8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富银融资租赁新发行不超过11,55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富银融资租赁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

  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富银融资租赁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富银融资租赁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富银融资租赁本次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最终批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