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告

   2016年12月29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将其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2年。在租赁期间,草还丹药业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同时按双方约定向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草还丹药业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公司、草还丹药业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月16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

  5、法定发表人:华婉蓉

  6、注册资本:4,925 万美元

  7、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全资子公司草还丹药业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全资子公司草还丹药业。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设备及设施账面净值:人民币26,057,011.30元。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草还丹药业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草还丹药业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草还丹药业按约定向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2年

  5、租金及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租金一次,共8期,租金总额2,770.00万元。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设备由草还丹药业按规定留购。

  7、起租日:按合同约定。

  8、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草还丹药业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草还丹药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草还丹药业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草还丹药业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草还丹药业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草还丹药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草还丹药业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草还丹药业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