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9日上午公布的《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依法惩治涉自贸试验区的走私、非法集资、逃汇、洗钱等犯罪行为。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又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新设立七个新的自贸试验区。

  2017年1月9日上午,最高法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述共计12条的《意见》。
 鼓励自贸区内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

  该指导意见要求,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创新性经营模式,例如,要鼓励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业的创新发展。

  一是尊重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管辖和法律适用的约定,二是不能仅以未履行相关程序等事项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维护融资租赁交易安全,促进融资租赁业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