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机器设备及配套设备向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5亿元,期限三年。

  远东宏信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资金需求,为开辟多元化和多渠道融资手段,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减少短期债务金额,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用机器设备及配套设备向远东宏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5亿元,融资期限 3年。

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远东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 98 弄 5号 101-N室

  3、法人代表:孔繁星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G31D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 70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1.5亿元。

  2、租赁期限:3年

  3、租赁方式:采用直租形式

  4、租赁标的物: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5、年租赁综合成本:约 4.91%。

  6、租赁担保:在融资额度不超 1亿元人民币以下将以信用方式取得,超过1亿元则由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取得。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利用公司现有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2、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