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机器设备及配套设备向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5亿元,期限三年。
远东宏信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资金需求,为开辟多元化和多渠道融资手段,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减少短期债务金额,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用机器设备及配套设备向远东宏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5亿元,融资期限 3年。
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远东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 98 弄 5号 101-N室
3、法人代表:孔繁星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G31D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 70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1.5亿元。
2、租赁期限:3年
3、租赁方式:采用直租形式
4、租赁标的物: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5、年租赁综合成本:约 4.91%。
6、租赁担保:在融资额度不超 1亿元人民币以下将以信用方式取得,超过1亿元则由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取得。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利用公司现有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2、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