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渝银监复〔2017〕20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重庆银文〔2017〕16号)已收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该公司中文名称为“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为“Chongqing Xinyu Financial LeasingCo., Ltd.”; 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2单元24层。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

  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3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1%;

  (二)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9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3%;

  (三)龙口天舜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出资5.7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9%;

  (四)重庆亿金铝业有限公司出资2.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7%。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周文锋 董事长

  范 军 副董事长

  周 骁 董事、总裁

  冯辉明 董事

  陈正生 董事

  朱卫国 董事

  毛 溧 副总裁

  余明升 总裁助理

  五、批准《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并向重庆银监局报告。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