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

   一、概述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为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以及全资子公司首航节能设备(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设备”)生产太阳能光热发电设备的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开拓融资渠道,盘活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拥有的部分应收账款通过质押方式质押给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

  2、该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公司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本次融资事宜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开拓融资渠道,提升现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拟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公告中币种单位均为人民币),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本次拟用于融资租赁的租赁物标的为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薛鹤峰 ;

  (3)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4)住    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一层110-111;

  (5)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在电站空冷项目应收账款质押进行融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期间因新项目投资建设带来的新增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实施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公司将积极拓展新业务并推动新项目尽快释放产能,提升业务盈利水平,提高公司业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