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融资租赁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28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临2017-010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次变更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 进一步盘活资产,公司向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融资,融资金额 2 亿元,租

赁期限 3 年,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上融资租赁事项经公司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根据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和本笔融资租赁业务中出资方的要求,经与华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对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将保证金比例由原来的1.25%调整为8%,其它合同条款不作调整。2017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融资租赁有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能够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变更事项。对于本次变更融资租赁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符合相关规定,该项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资金运作,同意本次融资租赁保证金比例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