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股份周一盘后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5月15日,公司附属公司叶城天山与国新订立叶城融资租赁安排,据此,叶城天山同意向国新出售叶城租赁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5亿元,而国新已同意将叶城租赁资产回租予叶城天山,为期36个月。国新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根据叶城融资租赁合同,叶城租赁资产将回租至叶城天山,自国新支付叶城租赁资产的收购代价之日起计为期36个月。叶城天山于叶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付予国新的租赁总代价包括租赁本金人民币5亿元,及租息(租赁年利率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5年贷款基准利率,于本公告日期为4.75%)。在叶城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租赁利率按同方向和同幅度调整。基于租赁本金及当前租赁利率,叶城融资租赁合同之租赁总代价预期约为人民币5.38亿元。上述租赁代价由叶城天山自协定之日起分十二期每叁个月支付予国新。
叶城租赁资产为叶城天山根据叶城融资租赁合同将转让予国新并将由国新回租至叶城天山的若干设备及设备的所有替代物、附着物、添加物、修缮物及辅助设备等物品。
公告称,叶城融资租赁安排将优化叶城天山的融资结构,增加其融资渠道及满足其资本需求,继而使公司整体受益。鉴于上文所述,董事认为叶城融资租赁安排之条款及条件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