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科技”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交

易金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2%;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生物工程基地的淀粉糖生产线设备与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国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3年。该笔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息。

  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标的设备,并按约定向金沃国际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

     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金沃国际90.16%的股权(其中: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广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16%),为其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金沃国际90.1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 59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1510房

     法定代表人:詹国伟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9259029D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融资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名称:公司正在使用的淀粉糖生产线设备,设备原值1.1亿元人民币。

     权属:归属公司所有。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与金沃国际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融资总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融资期限:3年;

     租赁年利率:5.3%;

     咨询手续费:一次性支付融资额的3.4%即340万元;

     租金的支付方式:分36期逐月支付;

     保证金:零保证金。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公司人员安排、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2、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将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升运营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议案,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进一步盘活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参与表决的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时,参与表决的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生物工程基地的淀粉糖生产线设备与金沃国际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公司人员安排、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涉及关联交易,公司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