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完善全资子公司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益典弘” )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兴义市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义中弘”)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兴义中弘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与远东租赁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融资期限为 5年。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6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兴义中弘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起租日起 5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义市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清水河镇商业中心 1号楼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1337352263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严勇

  经营期限:2015年 4月 17日至***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光伏系统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机电工程施工;光伏系统工程配件的设计、制作及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7年 5月 31日,兴义中弘的资产总额为 369,675,329.27元,负债总额为 170,878,544.55 元,净资产为 198,796,784.72 元。2017 年 1-5月实现收入为 16,695,931.6元,净利润为 3,179,991.7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起租日起 5年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兴义中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光伏电站项目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兴义中弘所申请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兴义中弘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91,789.61万元。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05,789.61 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 2016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48.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