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区域中心
从六方面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
年内力争设省市共建专项基金
争取在今年底前设立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引导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显著提高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近日,《佛山市打造珠江西岸融资租赁区域中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从加速行业集聚、放宽准入条件等六方面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着力将佛山打造成为珠江西岸融资租赁区域中心,助力佛山建设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
以广东金融高新区为核心打造融资租赁创新高地
作为现代金融产业链中重要一环,融资租赁是以“融物”代替“融资”,这一创新融资服务模式能帮助实体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生产设备,谋求更大发展。在《方案》审议通过前,佛山已成立珠西装备制造按揭中心,扶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
《方案》则进一步明确要加速行业集聚,提出将以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为核心区,打造融资租赁业集聚创新高地;并提出目标,要求南海力争在2016—2018年,区内新增注册25家以上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
要集聚企业还要发动多方力量。《方案》提出,在2018年以前,要引导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新设立3家以上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并加大融资租赁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来融资租赁公司进驻,并做到以佛山为据点辐射珠江西岸城市。
为了加速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方案》搭建起更优化的金融生态环境。例如规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五区年底前需出台相应扶持政策
为打造珠西岸融资租赁区域中心,佛山近年来一直“大手笔”推进。2015年底,佛山连续出台两份融资租赁的扶持政策,对融资租赁公司及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企业进行奖励和扶持,最高扶持金额达200万元;对新设、迁入佛山或已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最高更可获得300万元奖励。
而如今,随着《方案》的出台,融资租赁公司除了可享受市级层面的扶持外,年内还将享受各区的“优待”。《方案》规定,各区应于2017年底前出台符合本区实际的融资租赁业扶持政策,重点可从招商引资优惠、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方面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主体进行扶持。
同时,佛山还将设立两个资金池,分别为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及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基金。其中,佛山将积极争取在今年底设立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支持中小企业以固定资产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