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 交易概述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天津)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千万元,融资期限2年。

  本公司与平安租赁(天津)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2958767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7幢-2-2-108)

  法人代表:方蔚豪。

  注册资本:人民币64亿元。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16日至2045年03月15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权属: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3、租赁物:公司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4、融资金额:5千万元。

  5、租赁期限:2年。

  6、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具体内容由本公司与平安租赁(天津)公司签署协议约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融资租赁相关手续。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能够有效盘活固定资产,有利于减少短期债务金额,优化公司筹资结构。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

  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办理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