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与河南中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租赁”)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8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约定年租赁利率为10%。以上融资租赁的交易方中融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拟以公司股东孙全芝所持1250万股股权、子公司河南省龙凤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天蓬山农牧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好歌瑞农牧有限公司、汝南县华翔牧业有限公司、汝南县鼎盛牧业有限公司等5 家子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公司承诺于2018年1月26日前配合融资租赁交易方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开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全芝、胡晨辉与董事孙晓亮、董事王永勤、董事霍建华、财务总监王洪波共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子公司河南省龙凤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天蓬山农牧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好歌瑞农牧有限公司、汝南县华翔牧业有限公司、汝南县鼎盛牧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胡开与孙全芝为夫妻关系,与胡晨辉为父子关系。胡开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全芝、胡晨辉合计持有公司64.04%的股权;孙晓亮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 0.48%的股权;王永勤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0.20%的股权;霍建华为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0.12%的股权;王洪波为公司财务总监,不持有公司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开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全芝、胡晨辉与董事孙晓亮、董事王永勤、董事霍建华、财务总监王洪波共同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与河南中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租赁”)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8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约定年租赁利率为10%。以上融资租赁的交易方中融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拟以公司股东孙全芝所持1250万股股权、子公司河南省龙凤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天蓬山农牧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好歌瑞农牧有限公司、汝南县华翔牧业有限公司、汝南县鼎盛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公司承诺于2018年1月26日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