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车辆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7.63万元,期限为2年,年租赁利率4.33% 。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该部分车辆,同时双方按约定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约定价格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公司股东高兴超及其配偶刘高芳自愿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高兴超直接持股 61.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刘高芳持股 7.66%,为高兴超配偶、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兴超与刘高芳二人通过控制莱芜佳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14%,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88.06%。(三)表决和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和《关于的议案》,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的议案》因关联董事高兴超、刘高芳、高廷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直接提交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高兴超 莱芜市莱城区新甫路*号 - -

  刘高芳 莱芜市莱城区新甫路*号 - -

  (二)关联关系

  高兴超直接持股 61.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刘高芳持股7.66%,为高兴超配偶、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兴超与刘高芳二人通过控制莱芜佳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14%,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88.06%。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使用率,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7.63万元,期限为2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该部分车辆,同时双方按约定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约定价格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公司股东高兴超及其配偶刘高芳自愿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自愿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自愿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和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兴超先生及其配偶刘高芳女士为此提供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山东万泽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