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差额补足保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证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为体育”)融资渠道的畅通,公司拟为汉为体育向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和”)申请 25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差额补足保证。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承担差额补足事项外,公司未向控股子公司汉为体育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1 月 22 日,汉为体育与中泰和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中泰和同意支付价款人民币 2500万元整受让汉为体育提供的体育设施、设备等资产,并将其作为租赁物回租给汉为体育使用,租赁期限为 3年。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中泰和,汉为体育有权使用租赁物。租赁期满,在汉为体育付清全部租金、手续费及名义货价和其他一切费用后,中泰和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汉为体育。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的畅通,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差额补足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泰和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法人担保函》,就汉为体育向中泰和申请 25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差额补足保证,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的期间。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泰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地: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 A4栋 3层 01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90804976W
股东情况: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泰和 45%的股权;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泰和 25%的股权;湖北鑫伟德化工有限公司持有中泰和 15%的股权;湖北金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泰和 15%的股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批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情况: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中泰和总资产为 27980.77 万元,净资产为 20304.88万元;2016年度,中泰和营业收入为 1379.38万元,净利润为 64.0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湖北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涛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大道 489号三栋五楼
注册资本:1020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715257L主营业务范围:对体育场馆的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体育活动赛事策划、咨询;体育用品、体育设备的研发、批发兼零售;体育设施的设计、施工;体育场馆的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咨询;会务服务。与本公司关系:汉为体育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深圳前海厚石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29%股权,武汉华为沐石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权。
截止 2016年 12 月 31日,汉为体育总资产 5666.34万元;总负债 173.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万元,流动负债 173.97万元;净资产 5492.37万元;营业收入 827.67 万元;净利润-1332.76 万元;资产负债率 3.07%。以上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
截止 2017年 9 月 30日,汉为体育总资产 14805.05万元;总负债 1381.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万元,流动负债 1381.40万元;净资产 13423.65万元;营业收入 4958.49 万元;净利润-455.06 万元;资产负债率 9.3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体育设施、设备类别:固定资产权属:租赁期内,融资租赁标的的所有权转移于中泰和,汉为体育有权使用融资租赁标的。租赁期满,在汉为体育付清全部租金、手续费及名义货价和其他一切费用后,中泰和将融资租赁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汉为体育。
标的资产价值:账面原值 3400万元,评估值 2500万元。
五、差额补足及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为确保中泰和与汉为体育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中泰和债权的实现,公司愿意为中泰和基于融资租赁合同而享有的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差额补足保证。即公司承诺,若汉为体育在租金偿还日未足额偿还当期租金时,公司必须在收到中泰和催收通知书后 2个工作日内将当期未偿还租金及逾期罚息支付到中泰和与汉为体育约定的回款账户中,如有违约,将承担当期租金 20%的违约金,公司无任何异议。
2、担保函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汉为体育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应向中泰和支付的
租金(租金总额为 28816199.88 元,如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调整的,则租金依约发生调整)、租赁手续费(750000.00元)、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3、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的期间。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为分期清偿的,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4、本公司确认,当汉为体育未按《融资租赁合同》履行其义务时,中泰和有权直接要求本公司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抗辩。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中泰和进行融资租赁提供差额补足,是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差额补足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差额补足,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58000 万元。
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8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5%;公司为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一系列融资进行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 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融资租赁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函》、《法人担保函》;
4、汉为体育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