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适应PPP业务周期长的特点,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及赛石园林全资子公司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林”)、杭州园林之控股子公司泾源县泾华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泾华旅游”)拟以公司部分资产融资租赁形式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申请融资授信审批,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相应的法律文本所有内容以签订的最终合同文件为准。

  在租赁期间,赛石园林、杭州园林、泾华旅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拥有该部分资产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同时约定泾华旅游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00元留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赛石园林、杭州园林、泾华旅游与海通恒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

  1、交易对方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7月9日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5、法定发表人:任澎

  6、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的部分资产

  2、权属:交易标的归属公司所有

  3、资产净值: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部分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年,自起租日起共计36个月

  5、担保措施: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回租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公司负有的全部债务和责任向海通恒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书或具体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担保措施。

  6、留购条款: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承租人可以人民币100元的期末购买价格购买租赁物件。

  五、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拓展其他项目提供融资模式支持。

  2、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部分资产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且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