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一直是新三板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狗年伊始,融资租赁行业传来捷报。沪、深交易所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于近日联合发布《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后简称“指南”),正式对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出规范发展,这也是继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又一个对融资租赁行业来说的重大利好消息。
对于新三板上的九家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这无疑是它们最好的新年礼物。
行业人均年创利超400万 九公司占三板总净利1%
融资租赁作为传统银行信贷和股债融资的重要补充,一直是众多中小企业融资时的重要选项。目前,融资租赁从业务模式上来说,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即直租)和售后回租(即回租)两种方式。
直租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动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款购买租赁资产,然后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收取租金,租赁届满时根据合同确定是否转移资产所有权。从承租人角度来看,融资款只能定向购置所需设备,而不能挪作他用。
而回租模式,则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回租的租赁物一般约定在租赁期满后,由承租人以象征性的极低价款购买。相较于直租的融资款只能定向购置所需设备,融物特征较为明显,回租模式则更倾向于融资,更多的是一种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业务扩张导致资金支出需求攀升的融资行为。
从两种模式的占比情况来看,我国在金融租赁方面颇具“中国特色”。兴业研究统计,美国市场上直租的比例远高于回租,但在我国,80%以上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充分体现了我国中小企业将融资租赁作为融资工具现象的普遍性。
融资租赁受到欢迎的背后,反映的是近年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双创浪潮引发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增长。相关企业也在日益增长的需求下,“闷声赚起了大钱”。
证券时报近日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剔除国银金融租赁、江苏金融租赁及皖江金融租赁等9家公司后,其余57家金融租赁公司员工总人数仅有5070人。由这5070人构建的金融租赁群体,2017年实现净利润约224亿元(未经审计数据),人均创利高达442.52万元。
而新三板上,主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的业绩,在上万家三板企业中,颇为瞩目。目前,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中主营业务含括融资租赁的企业共有9家,分别为吉美思(830887)、融信租赁(831379)、福能租赁(832743)、中国康富(833499)、皖江金租(834237)、东海租赁(835072)、上瑞控股(835312)、康安租赁(835319)以及子西租赁(839174)。
据犀牛之星统计,这9家企业分别在2015年、2016年合计实现净利润8.01亿和10.85亿元,占比新三板市场同期总净利的0.75%和0.98%。
仅9家企业的净利润之和,就已接近新三板过去两年净利润的1%,这个行业的盈利能力显然不容小觑。但这个行业在新三板的绽放还在延续,犀牛之星观察到,目前还有8家主营融资租赁的企业正在申报挂牌新三板。
新政或解行业痛点
再来看看这次出台的《指南》确认的融资租赁债券资产证券化。所谓租赁资产证券化,即以租赁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由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简单来讲,就是以租赁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租金)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并将租赁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的过程。
其基本过程可描述如下,由融资租赁公司将预期可获取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个“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由SPV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
为什么说这次《指南》确认了融资租赁债券资产证券化是重大利好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下融资租赁企业的痛点了,虽然被说“闷声赚大钱”,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也有不少难言之痛。
事实上,由于承租人多为中小企业,租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完全依赖承租方按时缴纳租金,信用风险过于集中,以皖江金租为例,其2015年、2016年应收账款中的坏账准备分别为273.15万元和492.95万元,增长幅度高达80.47%。
另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融资租赁企业实现总收入1535.9亿元,较上年增长35%,但其中融资租赁业务收入973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3.35%,较上年下降11.94%。
信用风险过于集中,业务收入下降明显,市场规模拓展自然受限。此外,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也是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发展“瓶颈”。
随着全国第五次金融会议的召开,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并特意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强化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成为行业共识,银行业自此开启强监管、去杠杆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强监管地去杠杆,其实就是变相拒贷。在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以及监管层面持续推动金融去杠杆化的背景下,银行业融资规模萎缩,信用派生创造能力正在呈下降趋势,商业银行负债端成本开始上行,而一直以来将银行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的融资租赁公司也不得不面临“囊中羞涩”的窘境。
风险难释,窘境难解,此时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融资租赁债券资产证券化不亚于一条康庄大道。毕竟,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不仅能降低信用集中风险,拓宽融资渠道,还能降低融资成本,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是解决当前痛点的最佳选择。
这已不是融资租赁证券化首次出现政策利好。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便发布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对融资租赁业务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从目标的完成度来看,首先融资租赁业务覆盖面方面,近两年融资租赁总额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能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通用机械设备和工装设备,资产相对分布稳定,变动较小。
其次市场渗透率方面,中小企业的发展苗圃——新三板显然有着一定的代表性,据犀牛之星不完全统计,2017年,总共有284家新三板公司进行351次融资租赁,融资总额达59.94亿元,其中12家企业融资租赁金额超1亿。这一融资总额对于上万家新三板企业来说,显然仍处于起步阶段。
另据兴业研究统计,截至2016年末,我国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为21538.3亿元,总负债为14088.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4%,较上年同期上升4.5%。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此负债水平处于相对低位,未来仍有较大的攀升空间。
随着此次《指南》的出台,关于2020年前“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的目标显然已经接近落地,但我们离“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显然还有不小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