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商务部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完成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三类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规则制定职责转隶工作。

在顶层改革完成后,银保监会对三类机构的统一监管工作也在稳步推动中。近日,银保监会致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请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尽快与银保监会建立并完善日常工作联系和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组织本地区三类机构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逐户审核确认企业填报信息,结合实际开展摸底工作。

此前,一位融资租赁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次划转符合国家金融监管由行为监管到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的精神,从行业长远发展角度来看,这是很好的机遇。一方面是做统一的顶层设计,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业内企业优胜劣汰,促进企业自我完善和创新,保持企业活力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