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01606.HK)宣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18年10月8日订立新融资租赁合同,据此,(i)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移及╱或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约为1.39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及(ii)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约为1.39亿元,租赁利息约1680.66万元,总租金(租赁本金加租赁利息)约1.56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承租人订立已完成交易,据此,(i)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移及╱或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转让价款合计约为7.22亿元,及(ii)出租人同意把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本金合计约为7.22亿元,租赁利息合计约6547.84万元,总租金(租赁本金加租赁利息)约7.87亿元。

  租赁物为若干单独售价不高于80万元的车辆,租赁物的帐面净值约为8.61亿元。承租人并不单独核算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2018年7月2日订立的已完成交易的期限分为3年及5年两种,2018年9月30日订立的已完成交易的期限为3年,新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为5年。

  据悉,承租人乃一家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