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二、融资租赁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99,580.00万元,融资期限为60个月,自起租日连续计算。
近日,公司为顺利推进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决定与华融金租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与华融金租、杭州信智智算二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智智算二号”)签署了《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公司与华融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由华融金租变更为信智智算二号。《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杭州信智智算二号租赁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KAXEQ73Q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揭立江
(五)注册资本:10万元
(六)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杨公堤29号6号楼321室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信智智算二号为华融金租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新出租人:杭州信智智算二号租赁有限公司
(三)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并确认,《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变更为信智智算二号,信智智算二号概括承继华融金租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由华融金租、信智智算二号双方自行办理相关合同转让手续,并自行结算已经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所有债权债务,与公司无涉;
3.本协议与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仍按融资租赁合同执行。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变更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未实质改变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进展,也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融金租及信智智算二号签署的《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