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HK)公布,于2018年12月5日(交易时段后),全资附属公司康保协合(作为承租人)、全资附属公司浩泰新能源(作为供应商)与华润(作为买方及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据此,华润同意向浩泰新能源购买设备,代价金额人民币2.54亿元(相等于约2.87亿港元);及华润同意将设备租予康保协合,为期10年,估计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3.53亿元(相等于约3.99亿港元),须分40期每季支付。
    订立融资租赁安排乃于集团之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董事认为根据融资租赁安排,集团将取得财务资源及可使用其营运所需要使用之若干设备。融资租赁安排项下之条款乃经相关订约方公平磋商协定。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安排之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
    华润为于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风能及太阳能项目;及为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