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率,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切实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公司持有的部分设备向农投租赁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设备转让价款5,000万元,
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公司与农投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9月28日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罗宪杰
5、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小区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480房间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管理;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资产管理。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生产、科研、办公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
2、租赁设备转让价款:5000万元
3、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3年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农投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留购价款100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上述合同尚未签署,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将以农投租赁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

2、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
业务的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