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充裕的金融资源是当地金融可用于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势,如何用好用活金融资源,如何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通过积极转型,做到优化升级,是各级金融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突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力度
在当前中央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信贷资金紧缺矛盾有所缓和。金融机构在支持承接产业转移上,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好中选优,突出重点。一是以两型社会建设为核心,实施“绿色金融”。突出支持承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和项目,满足其合理的资金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承接产业的特点,制定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授信政策和操作细则,限制“两高一资”产业承接企业的授信额度;对承接节能环保项目和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新环保产业实施优惠贷款利率。二是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着力支持承接优势产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要求,金融业要突出支持有较好基础的食品加工、锰矿加工、制衣制鞋、玩具等产业的承接,加快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节能、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承接进程,形成一批产值过千亿元的产业,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转变,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的新路子。三是以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为目标,大力支持承接高效农业项目。永州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很高,因此,应根据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要求,重点承接农林产品加工业,着力培植农村新兴产业,发展高效园艺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加快循环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变农业大市为农业强市。
(二)拓宽渠道,破解承接产业转移的资金瓶颈
资金紧缺是制约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因素。因此,拓宽融资渠道才能突破产业转移的资金瓶颈。一是优先支持承接产业转移企业上市融资、增发新股和配股,核准其发行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鼓励和支持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通过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方式迅速做大做强。二是鼓励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企业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托、融资租赁服务,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三是充分发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加快村镇银行的试点进程,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等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资金。四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筹集建设资金,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试验、应用推广提供风险投资。五是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目前我市还没有成立担保公司,不能真正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建议各级政府尽快成立融资中介机构。为市中小企业信用提供各种担保,使我市中小企业从中担保受益。
(三)加快创新,提升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服务水平
一是培育金融服务主体。尽快组建区域商业银行,加快我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重组进程,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以城市群为依托,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加大外资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发挥现代金融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境外客户特别是跨国公司进入我市。二是强化金融产品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应企业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开办融资租赁、仓单质押、货权质押、林权质押、保理、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大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满足其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要。三是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帮助企业由目前使用信贷资金为主承接产业转移,向将来采用收购、并购、兼并、风险投资、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方式承接产业转移转化,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研究和趋势判断,加强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适时适度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套期保值等外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承接产业转移成本。
(四)多方联动,为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创造宽松环境
一是有关部门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蓝宁道新加工贸易走廊、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要求,加强对全市承接产业转移情况的监测,定期承接优先发展目录并提示风险,及时引导金融机构调整金融信贷政策,财税部门对承接产业转移的企业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二是切实维护金融在支持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正当权益。加强银行与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完善信用资料数据库,将企业、个人的社会信息资源、保障资源、司法资源、纳税资源、金融资源相衔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信息使用效率,为产业承接双方提供信息平台。积极支持银行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维护金融债权,降低资产接收、资产处置等环节的收费标准,进一步强化执法体系建设,消除干预司法、干预改制等地方保护行为。三是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四是加强对会计、审计、评估、咨询等中介机构的清理和整顿,严格资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为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可靠平台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