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三类机构转隶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制定职责由商务部划入中国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承接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机构监管职责。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组织开展全省典当行年审及清理整顿等工作,对合格的典当行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收回、注销经营许可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典当行年审及清理整顿工作将于今年3月启动,将根据“减量增质”的原则,在参照典当行标准清理违法违规等不合格典当行的同时,鼓励典当行业并购重组,做强做优做大,积极培育典当行标杆企业,推进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