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9月2日发布公告称,其独资设立的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银监会批准开业。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公司住地为上海。银监会批准农银租赁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等多项本外币业务。

  2007年3月,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

  此后,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都相继设立了全资或合资金融租赁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设立,意味着五家国有控股上市银行均已完成金融租赁公司的布局。

  其中,工银金融租赁、交银金融租赁、农银金融租赁均为商业银行独资设立。原始注册资本金均为20亿元。交银租赁、农银租赁的注册地均为上海,工银租赁的注册地在天津。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是五家大型银行中唯一一家引入境外商业银行的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由建行和美国银行按75.1∶24.9的比例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4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

  中银航空租赁公司由中行全资收购新加坡飞机租赁公司后更名而成。

  由于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迅猛,母公司此后相继追加了投资。2009年9月工行向工银租赁增资30亿元,注册资本达到50亿元;2010年3月,交银租赁获交行增资20亿元,注册资本达到40亿元。

  结合不同的母体资源,几家大型银行锁定不同的目标客户,提供差异化金融租赁服务。

  其中,工银金融租赁公司定位为:大型、专业化的飞机、船舶和设备租赁公司,秉承工行在机、船、设备租赁融资方面的专业基础。

  建信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定位为:铁路运输、铁路工程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电力生产、电力供应;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机场;船舶运输;港口;石油石化;设备制造业(飞机、船舶、工程机械、其他设备等)。

  交银金融租赁目标客户包括三大类:一是有市场规模的运营服务商,如电力、通信、城市基础设施、铁路、航运、环保节能等企业;二是有知名品牌的大型设备制造商;三是优质上市公司和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可帮助客户调节财务和税收状况。

  国有控股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有助于其混业经营布局的实现。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发挥金融租赁的物权控制优势,降低风险,促进银行业务的优化,并带动了清算、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业务发展。

租赁业务还可以有效支持银行对中高端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利用租赁产品中长期的特点,与银行短期产品配套服务客户;降低银行中长期信贷占比,改善资产结构;通过租赁腾出信贷资源,将相关信贷规模用于维护核心客户,拓展新客户,提升客户忠诚度。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方兴未艾。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12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达2292亿元,净利润达17.36亿元,不良率由3.95%降至0.78%,覆盖率从32.25%提高到228.6%。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机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除前期已经设立的12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2010年银监会再批准三家银行筹建金融租赁公司,农银租赁是其中之一,另外两家是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

  尽管金融租赁业蓬勃发展,但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国内目前的金融租赁发展仍显滞后。数据显示,欧美发达经济体的租赁渗透率平均有20%~30%,而我国还不到4%。这还只是直接的静态比较。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中心,制造业对金融租赁有着巨大需求。随着我国国民财富的增长,民间财富的税务优化和投资组合需求会增加,会有更多的机构和个人资本进入到资产投资,带动金融租赁业的发展。

  广阔的市场前景以及推动银行多元化经营的重要功能,金融租赁将是未来极具潜力的朝阳产业。监管高层亦表示,将大力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为金融租赁业创造良好的宏观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