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源公司”)以其自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为标的物与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期限九年,租赁年利率为5.194%,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年基准利率上浮6%。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耀赣;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10-2-3-101;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作为联合承租人,与黄河水源公司、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物:黄河水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资产;
2、融资租赁总额:6亿元人民币;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融资租赁期限:九年(起租日为全部购买价款支付之日);
5、融资租赁担保:无;
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计算采用等额本金法。租金总额中租赁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内,每半年支付租赁利息及当期本金,共计支付18期;
7、还款来源:黄河水源公司作为承租人以其全部综合性收入作为本笔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在黄河水源、申银水务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以其全部综合性收入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8、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黄河水源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利用下属公司现有设备、设施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