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山公证处为一家民营医院提供了融资租赁过程中的公证服务,为企业资金和债权安全设立一道“安全阀”。

据钟山公证处相关人士介绍,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各方往往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并以此确定权利义务。对于融资租赁合同能否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2017年7月发布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司发通〔2017〕76号)第1条第1项明确,公证机构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符合《公证法》第37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等各类融资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近日,一家民营医院因为融资租赁找到了公证部门。原来,这家医院以自己所有的大型医疗设备向某金融租赁公司进行融资,按照合同约定,民营医院将医疗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一次性支付转让费用。民营医院则采取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上述医疗设备,按期向金融租赁公司支付承租费用,从而既实现了医院周转融资的目的,又保证了医院的正常运营。

接到当事双方申请公证诉求后,钟山公证处为了审慎、严谨地审查合同双方融资租赁活动的真实有效,公证处仔细、严格审查了合同及相关材料,派员面见双方法定代表人确认意思表示,现场监督签字盖章,前往医院对租赁物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并在公证书中以附件清单方式列明融资租赁合同所涉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及使用权归属等信息,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将公证书主要内容在公证处官网上公示,产生动产物权公示效力。此外,为避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由于医疗设备目前没有法定的抵押登记部门,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公证处为抵押双方办理了医疗设备的抵押登记手续,从而顺利地解决了租赁物的抵押权设定问题。

钟山公证处相关人士称,公证法律服务赋予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服务,可以有效解决融资租赁资产增信问题和企业资金安全问题;公证抵押登记法定对抗效力和公证合同登记公示,确保融资租赁物物权安全,有效解决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法规未明确规定标的物的登记流通问题;同时公证机构可以结合企业自身业务运营模式,为企业定制个性化的融资租赁公证服务解决方案,为企业的租赁物安全落上一把“安全锁”,为企业资金和债权安全设立一道“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