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银行按揭、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预案》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在此额度内,符合条件、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在此额度内,符合条件、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银行按揭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一年。在此额度内,符合条件、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按揭业务,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期限一年。在此额度内,符合条件、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一年。在此额度内,符合条件、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为扩大市场销售,公司与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额不超过2亿元)、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额不超过1亿元)、江苏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额不超过1亿元)等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一年。在此额度内,符合条件、购买公司客车的客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为方便办理,拟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金额,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