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元)、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以泡沫镍生产设备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分别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融租赁)申请融资4,000万元和6,00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按季等额支付租金。该项融资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1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长沙力元及常德力元分别以泡沫镍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4,000万元和6,00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按季等额支付租金。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渣打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力元及常德力元生产泡沫镍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常德德山经济开发区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元和常德力元拥有的泡沫镍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10,000 万元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长沙力元和常德力元将拥有的泡沫镍生产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招银金融租赁,我公司继续对该部分生产设备保留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泡沫镍生产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3年

  5、租赁担保:由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6、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期租金支付方式为等额季末支付,共12期,每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8,967,893.41元。

  7、租赁年利率:租赁年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

  8、租赁手续费: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1.3%,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