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宝马金融获得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将在中国成立汽车金融公司——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来自宝马集团和华晨宝马的负责人均提及,中国市场具有强劲的增长潜力,而金融服务是“促进合资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宝马金融是宝马集团的支柱业务之一,2007年进入中国市场,通过与深圳发展银行合作,开展零售和批售融资业务。在2010年9月9日通过银监会对开业申请审批后,宝马集团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投资5亿元人民币成立合资企业——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其中的股权构成为,宝马集团58%、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42%。

  目前商务部及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对申请进行中,预计在今年底正式开展金融业务。其中产品包括批售金融、零售金融和租赁业务。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小安表示,成立汽车金融公司是华晨宝马业务发展的必然,因为“金融服务就是在加强传统销售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销售,促进合资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但与此同时,吴小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金融服务所惠及的只是宝马的产品。

  中国汽车市场的强劲的增长潜力成为宝马在中国成立金融公司一个重要原因。宝马集团董事、负责企业财务的艾希纳博士就表示:“对宝马集团来说,中国是一个重要的市场,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宝马金融在中国的目标,即在2011年后大幅提升零售渗透率、拓展保险业务、开展租赁业务。

  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柯迪最后表示,汽车金融公司通过贷款、融资租赁的方式也能满足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拥有宝马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