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上海易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市闵商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商联”)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
赁业务。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闵商联签订了编号为 MSL-L201903-03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薛俊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 4 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 名反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9-034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根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薛俊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2. 自然人
姓名:邓晔敏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二)关联关系
薛俊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
邓晔敏为薛俊的配偶,为公司关联方。
公告编号:2019-034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无偿为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业务开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闵商联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
与闵商联签订了编号为 MSL-L201903-03 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约定由公司将 mini 电子营业厅终端设备等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作价 1,000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转让给闵商联,并向闵商联回租租赁物,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起租日为闵商联向公司支付第一笔货款之
日起算,月租金为 45.08 万元,租金总计为 1,082 万元,手续费为 30 万元。
上述融资租赁由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薛俊先生及其配偶邓晔敏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薛俊先生及邓晔敏女士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分别出具了《担保函》,约定保证范围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项下公司应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及闵商联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相关费用,担保期间为自《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之后 24 个月。
公告编号:2019-034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用途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公司流动资
金更加充实,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增加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认为该等关联担保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易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易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闵商联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薛俊及邓晔敏分别签订的《担保函》
上海易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